菲律宾参议院2699号法案是指菲律宾参议院于当地时间2009年1月28日下午通过的法案,即“制定菲律宾领海基线的法案”。通过此法案,菲律宾将中国主权领土南沙群岛和黄岩岛划为己有。2699号法案是在众议院第3216号法案基础上做了修改而得来的。
据报道,菲律宾众议院2007年12月二读通过“制定菲律宾领海基线的法案”之后,准备在2008年3月13日国会休会前通过第三读(即最后一读),希望借助这条议案,把南沙群岛和黄岩岛列入菲律宾版图。据当时菲律宾媒体报道,菲律宾外交部的海事委员会秘书长本苏多2008年3月15日表示,新法案一旦生效,将有助于明确菲律宾的国家领土范围,政府据此可以最大程度地利用“领土”内的资源。
但法案一出,立即遭到了中国的抗议。中国通过菲律宾驻华大使馆和中国驻菲大使馆,转达了中国政府对菲律宾要通过该议案的抗议,最终使议案的讨论被推迟。2008年3月17日和19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朱邦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两次就黄岩岛问题表明了中方立场。朱邦造驳斥了菲方对黄岩岛提出的领土要求,并表示,黄岩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黄岩岛海域是中国渔民的传统渔场,对此,中国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中国对黄岩岛拥有主权并实施管辖的事实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尊重。
原本众议院版的海洋基线法案,也就是众议院第3216号法案,将南沙群岛包括太平岛在内的自由群岛(Kalayaan Islands)以及中沙群岛的黄岩岛划入菲国领土,而参议院2699号法案,仅将具争议的众岛屿视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所属岛屿。该法案刚提出时,菲政府内部就出现了对这个法案可能引起争议的担忧,一些菲律宾官员也发出了反对新议案的声音。本苏多说,依照国际法,新议案将不被接受,因为新的基线将包括实际上不是菲律宾控制的岛屿。
菲总统府文官长厄米塔曾给菲国会写信,建议修改该法案,仅将菲律宾主群岛列入领海基线范围内,而把南沙群岛和黄岩岛列入菲律宾所属的岛屿。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如果列入领海基线范围之内,不仅有12海里的领海主权,还将拥有200海里的经济专属区。如果只是作为所属岛屿,则只拥有领海主权。菲律宾参议院28日三读通过的这个法案,就吸纳了菲总统府的建议。面对国际社会压力,众议院同意让步,采纳参议院版,但在该版内文的“将自由群岛及黄岩岛归为所属岛屿”文句中,加上“菲律宾共和国的”等字,修改为“将自由群岛及黄岩岛归为菲律宾共和国的所属岛屿”,以宣示“形式主权”。
中国社科院一位东南亚问题专家称,这个看似立场有所“软化”的法案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与修改前的差别不大,因为无论如何解读,这个法案都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在世界各国都在为应对金融危机而展开合作时,在中菲经贸关系近年来进展顺利的情况下,菲方却主动制造争议和紧张,实在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黄岩岛位于北纬15°07′,东经117°51′,距中沙环礁约160海里,距菲律宾苏比克港约100海里。
中方已早在该领土范围内实行有效管辖。黄岩岛是中国固有领土,黄岩岛海域是中国渔民的传统渔场。对此,中国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自古以来,众多中国历史文献都对黄岩岛属中国领土有过明确记载。1279年,元世祖忽必烈派天文学家郭守敬进行“四海测验”,据考证,南海测量点就是黄岩岛。1935年以来,中方公开出版的地图、教科书等均标明黄岩岛为中国领土。1935年、1947年和1983年,中国还先后三次对外公布对该岛的命名,这些都是中方对该岛实行有效管辖的政府行为。
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等国,都声称拥有南沙群岛部份或全部主权,菲律宾参众两院各自通过该法案时,曾引起包括中国及越南的抗议。菲律宾在南沙群岛中占领有九座岛屿。
2009年2月17日,据外交部网站消息,中国政府在此重申: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历来都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这些岛屿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任何其他国家对黄岩岛和南沙群岛的岛屿提出领土主权要求,都是非法的,无效的。外交部副部长王光亚18日下午紧急召见菲律宾驻华临时代办巴伯,就菲律宾国会通过“领海基线法案”提出严正抗议。王光亚说,菲律宾国会昨天通过“领海基线法案”,将中国的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划为菲律宾领土。中国政府对菲律宾政府不顾中方严重关切和多次交涉,执意通过侵犯中国主权的法案表示强烈不满和严正抗议。王光亚指出,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历来都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这些岛屿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任何其他国家对黄岩岛和南沙群岛的岛屿提出领土主权要求,都是非法的,无效的。王光亚强调,中方希望菲方以两国关系大局和两国人民利益为重,以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为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停止一切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南海稳定,确保两国关系健康发展。
台当局“外交部”发布新闻稿,提出2点声明。台当局“外交部”声明称,无论就历史、地理、事实及国际法而言,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东沙群岛及其周遭水域属于“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及水域,其“主权”属于“中华民国”,不容置疑。“中华民国”对4群岛及其水域享有一切应有权益,任何国家无论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主张或占据,“中华民国政府”一概不予承认。其次,台当局“外交部”表示,“中华民国政府”呼吁菲国政府应依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原则与精神,尽快透过协商对话,和平解决南海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