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英文译名: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军事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国务院设立国防部,一切需要由政府负责的军事工作,则经国务院作出相应决定,通过国防部或以国防部的名义组织实施。
国防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一个部门,是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议设立的,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设立的一个政府行政部门。
国防部在接受国务院领导的同时也接受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需要国防部办理的事宜,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分别办理。
梁光烈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总后勤部 总装备部
沈阳军区 北京军区 兰州军区 济南军区 南京军区 广州军区 成都军区
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 (陆军 海军 空军 战略导弹部队——第二炮兵)
武装警察部队 民兵 解放军驻香港部队 解放军驻澳门部队
第十届
国防部部长:曹刚川(兼)
第九届
国防部部长:迟浩田(兼)
第八届
国防部部长:迟浩田(兼)
第七届
国防部部长:秦基伟
第六届
国防部部长:张爱萍(兼)
第五届
国防部部长:徐向前、耿飚
第四届
国防部部长:叶剑英
第三届
国防部部长:林彪
国防委员会副主席: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罗瑞卿、程潜、张治中、傅作义、蔡廷锴
第二届
国防部部长:彭德怀(兼)
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程潜、张治中、傅作义、卫立煌、蔡廷锴(1962年4月增补)
第一届
国防部部长:彭德怀
国防委员会副主席: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程 潜、张治中、傅作义、龙云(1958年2月罢免)
http://www.mod.gov.cn/